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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农药检字[2010]2号
关于组织农药监管机构和生产企业
报送基本信息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掌握全省农药监管系统和农药生产企业的有关情况,促进我省农药管理工作和农药产业的健康发展,经研究,定于每年开展全省农药监管机构和生产企业基本状况调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范围
(一)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药监管机构。
(二)省内所有取得农药产品登记的农药生产企业。
二、调查内容
(一)农药监管机构的基本信息、人员状况、固定资产状况、农药销售使用状况、农药抽检状况、农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。详见《农药监管系统基本信息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系统信息表》)(见附件1),此表市里报汇总表,同时附上各县(市、区)报表。
(二)农药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、人员状况、固定资产状况、农药产品生产和销售状况、企业资金状况等内容。详见《农药生产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企业信息表》)(见附件2),此表企业填好后交至所在市农药监管机构,市农药监管机构收集齐后一并报省所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请各市农药监管机构认真组织填报,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寄至省所稽查队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
(二)填报的有关信息应准确、规范,并加盖公章。
(三)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应与营业执照内容一致。
(四)表中有关信息内容截止到每年年底为准。
(五)各单位在填报和统计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,请与省所稽查队联系。
联系电话:0531-82355230 88511047
电子邮箱:sdjcd@126.com
附件:1、农药监管系统基本信息登记表
2、农药生产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
(注:表格可从《山东农药信息网》上下载)
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
附件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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